发表时间: | 2011/8/27 17:57:00 | 浏览次数: | 次 |
自进入冬季取暖用煤高峰期以来,为有效保持空气环境质量,给居民创造一个舒适、洁净的生活环境,峰峰矿区环保局采取“排查、巡查、夜查、督查”四项措施,扎实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。
一是全面排查,建立管理档案。在取暖期来临前,对城区所有燃煤锅炉进行拉网式排查,杜绝燃烧热效率差、烟尘黑度严重超标的锅炉投入使用。同时,一一建立管理台账,对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实施月报告制度。
二是经常巡查,保障规范运行。环境监察大队定期对燃煤锅炉进行巡查,对运行记录不规范或不正常使用治理造成超标排放的单位,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上限处罚。
三是突击夜查,打击违法行为。实行不定期夜间突击检查和信访举报检查相结合,12369环保投诉热线全天候专人接听,对群众投诉做到“有报必接,接报必查”。
四是注重督查,确保整改到位。凡是纳入限期整改或群众多次举报的单位,严格执行后督查制度,督促其加快整改。对整改企业再次发生违法行为的单位,实施停产整治直至关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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