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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:
地址:邯郸市邯山区人民路246号邯郸广电大楼6楼
邮编:056001
电话:0310-6269238
Email:lshbw@163.com
联系人:李女士

2012年邯郸市“创业邯郸”评选表彰活动
2012/9/18 访问:1555

一、指导思想

按照国务院《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关于做好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,通过在全市开展“2012年邯郸创业邯郸人物”评选表彰活动,更好的展现我市创业人员自主创业、艰苦创业的精神风貌,达到培育创业典型、弘扬创业文化、营造创业氛围、打造创业主体、提高创业成功率的目的,并在全市营造出一种关注创业、支持创业、参与创业、创业光荣的良好环境,带动更多的劳动者走自主创业之路,逐步形成和谐创业、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,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。

二、评选范围及条件

(一)评选范围

此次活动评选的十佳创业明星对象是指: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成功,在当地创办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企业,并带动和帮助一批人实现就业,取得较为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下岗失业人员、高校毕业生、农民工、复退军人、技职校毕业生等。十佳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对象是指:全市负责创业服务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。百名创业新星对象是指:处于初始创业阶段的各类人员、在校创业的大学生和在邯郸市内创业的往届毕业大学生(年龄在30周岁以下)。

(二)评选条件

十佳创业明星:

1.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社会公德。诚信经营,依法纳税,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。企业在当地有较好的业绩和声誉,社会反映良好。

2.自主创业的企业(或实体)位于邯郸市辖区范围内,创业时间在一年以上,开办时间以工商注册时间为准。

3.企业和候选人本人在银行系统无不良记录,能积极为单位职工缴纳养老、工伤、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,企业具有一定规模,当前经营状况良好,在所在地区或行业内具有典型性、代表性。

4.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,带动效应明显,积极吸纳失业人员,零就业家庭成员和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,主动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,并影响和带动一批失业人员再创业。

5.企业用工行为规范,近年内未发生重大劳动争议、特大安全事故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计划生育等工作未出现重大问题。

6. 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者:吸纳100人以上就业、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;近三年毕业的大、中专毕业生创业者:吸纳100人以上就业,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;返乡农民工创业者:外出务工1年以上返乡创业者,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100人以上,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;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创业者:近三年共吸纳就业人员总数同前三年职工总数相比增幅达50%以上。

十佳创业工作先进单位:

1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、政策,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。

2、为创业者和创业发展提供政策、项目、资金、技术等多层次、全方位的服务。

3、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,辖区内就业率达到85%以上,无零就业家庭和长期失业人员。

4、创业帮扶力度大,当年新增小额担保贷款人数、成功扶持创业人数、带动就业人数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。

5、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有关鼓励扶持创业促就业的政策,有措施、有创新、有亮点。

百名创业新星:

1、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是青年学习的楷模。

2、踊跃投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,爱岗敬业,艰苦创业,是青年创业成才的典范。

3、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是青年精神文明的榜样。

4、普通高校在校或者毕业五年以内,专科以上学历的青年学生。

5、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发展前景良好。

6、2012年1月1日之后在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。

三、评选步骤

此次评选活动分推荐、复审、公示、总结表彰四个阶段举行。具体实施办法如下:

(一)推荐阶段(20121001-1101日)

各县(市、区)各单位推荐各类创业典型候选人1-3名及创业工作先进单位,并按要求上报先进事迹材料。

(二)复审阶段(20111101—1201日)

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、专家评审委对上报的候选人事迹情况进行综合评审,投票评选出2010年“邯郸市十佳创业明星、十佳创业工作先进单位、百名创业新星。”

(三)公示阶段(20130101—0201日)

通过新闻媒体将创业明星候选人及其典型事迹向社会公示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,如有异议,经核实后,取消其参选资格。

(四)总结表彰(20134月中旬)

联合召开表彰大会,对评选出的创业人员予以表彰奖励,颁发荣誉证书、匾牌。

(五)印制2010年邯郸市创业明星风采录

将这次入选并获表彰人员的创业经历、创业故事,辑印成《2010年邯郸市创业明星风采录》,向全市宣传创业典型,激发全民创业热情,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规划。

四、实施要求

(一)这次创业明星评选表彰活动时间紧任务重,各县(市、区)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,明确责任,狠抓落实。要严格按照评选的要求和程序,精心组织,层层筛选,确保评选出真正有代表性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创业者。请各县(市、区)各部门于2月28日前将负责创业明星评选工作的分管领导、责任人及联系电话报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。

(二)各推荐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,充分挖掘创业明星事迹,事迹材料要能够充分反映其艰苦创业的历程,展现其主动回报社会,帮助更多人实现再就业的过程。同时要求文字精练,语言朴素,内容真实。字数在2000字左右,事迹简介500字以内,所有推荐申报材料必须于3月4日前报市评选工作办公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
(三)候选对象需严格按要求填写《2010年邯郸市十佳创业明星评选推荐表》等表格(附件3、4、5),一式三份,按统一格式要求(标题小二号字宋体、正文五号字仿宋体,用A4纸打印),提供300字左右事迹简介,并将事迹材料和呈批表的电子版本发到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,如有其他的相关资料(包括报刊、电台、电视台报道的文字或影像资料、荣誉证书复印件等)也一同上报。

(四)各县(市、区)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业宣传工作,将宣传工作贯穿整个活动的全过程。通过报纸、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,宣传党和政府的创业就业政策,普及创业理念,弘扬创业精神,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,激励更多的劳动者自主创业,掀起更广泛的创业热潮。

五、组织领导

为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,专家评审委员会由邯郸广播电视台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、教育局、司法局、工商局、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等部门组成 ,下设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,负责组织协调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。

2010年邯郸市十佳创业明星评选推荐表

点此下载2010年邯郸市十佳创业明星评选推荐表.doc

来源:2012邯郸市节能减排督访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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